编辑:chaxungu时间:2022-10-05 18:25:59分类:调研报告
案情:原告熊某(女)与王某(男)于1998年结婚,同年生儿子王小某,2006年7月28日双方离婚。双方在离婚协议第二条约定“房屋1-3层产权归儿子王小某所有。房屋男方居住里面一直店面,二楼一套
上一篇:离婚协议也是“合同” 男女双方都要履行
下一篇:婚前财产协议书格式
查询首页 - 关于本站 - 免责声明 - 联系我们 - 网站TAGS
粤ICP备10045528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