强降水等级划分标准
强降水等级可根据不同研究业务需要对24h或12h降水强度来确定,一般可划分为以下5个等级,其中最低级为g0,最高级为g4。具体为:
g0:某一区域内出现10站或10站以上的24h(12h)降水量25.0mm(15.0mm)的降水。
g1:某一区域内出现10站或10站以上的24h(12h)降水量50.0mm(30.0mm)的降水。
g2:某一区域内出现7站或7站以上的24h(12h)降水量100.0mm(70.0mm)的降水。
g3:某一区域内出现5站或5站以上的24h(12h)降水量200.0mm(130.0mm)的降水。
g4:某一区域内出现4站或4站以上的24h(12h)降水量300.0mm(180.0mm)的降水。
注:(1)日降水量特指08-08时(北京时,简记为bst,下同)的24h降水量;12h降水量指08-20bst、20-08bst时段的12小时降水量
(2)我国西部等地区由于降水偏少,防灾能力脆弱,因此在考虑建立入库标准时可以根据需要,参照上述降水强度的划分方法,可增加15.0mm/24h或(8.0mm/12h)为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