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析:甲乙两人速度之比为60:80=3:4,把全程的长度看作单位“1”,则第一次相遇甲走的路程为全程的
=
,乙走的路程为全程的
,第二次相遇时甲走的是全程的:1+
=
;乙走的是全程的1+
=
;又因乙在C处等了14分钟,甲才到达,则甲用的总时间去掉14分钟,就是他们共同行走的时间,依据“(甲行走的总时间-14分钟)×乙的速度=乙行走的路程”,据此即可列方程求解.解答:甲乙两人速度之比为60:80=3:4,
第二次相遇时,甲走的是全程的:1+
=
;乙走的是全程的1+
=
;设全程为x,可得方程:
(
x÷60-14)×80=
x,(
x-14)×80=
x,
x-1120=
x,
x-
x=1120,
x=1120,x=1680;
答:A、B两地相距1680米.
故答案为:1680.
点评:根据前后两次相遇地点相同得出第二次相遇后,甲乙两人共走了3个全程,甲比乙多用14分钟,是完成本题的关键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