已知小麦抗病对感病为显性,无芒对有芒为显性,两对性状独立遗传。用纯合的抗病无芒与感病有芒杂交,F1自交,播种所有的F2,假定所有的F2植株都能成活,在F2植株开花前,拔掉所有的有芒植株,并对剩余植株套袋。假定剩余的每株F2收获的种子数量相等,且F3的表现型符合遗传定律。从理论上讲F3中表现感病植株的比例为
| A.1/8 | B.3/8 | C.1/16 | D.3/16 |
B
解析试题分析:设小麦抗病基因为R,感病基因为r,无芒基因为T,有芒基因为t。
则亲本RRTT×rrtt得到F1:RrTt(抗病无芒),再自交得到F2依次表现为1/16RRTT(抗病无芒)、2/16RRTt(抗病无芒)、1/16RRtt(抗病有芒)去除、2/16RrTT(抗病无芒)、
4/16RrTt(抗病无芒)、2/16Rrtt(抗病有芒)去除、1/16rrTT(感病无芒)、2/16rrTt(感病无芒)、1/16rrtt(感病有芒)去除。其中只有2/16RrTT(抗病无芒),4/16RrTt(抗病无芒),1/16rrTT(感病无芒),2/16rrTt(感病无芒)的后代可以产生感病植株。由于去除了有芒个体,所以剩下的植株的务基因型的植株比例是2/12RrTT(抗病无芒),4/12RrTt(抗病无芒),1/12rrTT(感病无芒),2/12rrTt(感病无芒)。在F3中,这四种基因型的植株所产生的感病后代中共有:(2/12)*(1/4)+(4/12)*(1/4)+1/12+2/12=3/8
考点:本题考查基因的自由组合定律
点评:难题,由于在选种过程中加入了认为选择的步骤在其中,要详细考虑才能正确解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