=250×52%,
=130(台).
130×

=130×
,=52(台).
130-52=78(台).
答:卖出冰箱52台,洗衣机78台.
分析:卖出彩电120台,占总数的48%,根据分数除法的意义可知共有电器120÷48%台,又卖出冰箱和洗衣机台数占总数的1-48%,则共卖出卖出冰箱和洗衣机台数为120÷48%×(1-48%)台,卖出冰箱和洗衣机台数的比是2:3,即冰箱占冰箱和洗衣机总台数的
,所以卖出冰箱120÷48%×(1-48%)×
台,进而能求出洗衣机的台数是多少.点评:首先根据分数减法与除法的意义求出总台数,进而求出冰箱与洗衣机的台数是完成本题 的关键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