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次品,实际检查时,只发现其中的
被剔除,另有
的正品也被误以为是次品而剔除,其余灯泡全部上市出售,那么该工厂出售的灯泡中次品所占的百分比是多少?解:设共生产100个灯泡,次品数量为:100×
×(1-
),=20×
,=4(个);
正品数量为:
80×(1-
),=80×
,=76(个);
次品所占的百分比是:
4÷(76+4),
=4÷80,
=5%;
答:该工厂出售的灯泡中次品所占的百分比是5%.
分析:不妨设共生产100个灯泡,
是次品,也就是有20个是次品;
被剔除,也就是还剩下20×(1-
)=4个次品,
的正品被剔除,也就是80×
=4(个).出售时剩下76个正品,4个次品,所以次品所占的百分比是4÷(76+4),解答即可.
点评:此题采用了设数法解答,容易理解,关键是求出出售的灯泡中次品和正品的个数.